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包公资交告字[2020]第2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包头市人民政府批准,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对以下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挂牌出让宗地位置 |
出让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 |
出让起始价 |
保证金(万元) |
增价 幅度 |
备注 |
评估备案号 |
[2020] 2601 |
新都市区九原路以南、乌拉特大街以东、开元大街以北 |
净用地面积19939.2平方米(约合29.91亩) |
商务金融用地 |
商务金融用地40年 |
大于1.0小于等于2.0 |
小于等于30% |
大于等于35% |
小于等于80米 |
4514元/平方米 |
9000.55488 |
15元/平方米(或15元/平方米的整数倍) |
竞买人需满足挂牌文件的要求 |
1505720BA0046, 1500720BA0124 |
[2020] 2602 |
九原区哈林格尔镇段四圪堵村 |
净用地面积564671.97平方米(约合847.01亩) |
工业用地 |
工业用地50年 |
0 |
|
253元/平方米 |
7144 |
3元/平方米(或3元/平方米的整数倍) |
竞买人需满足挂牌文件的要求 |
1504720BB0483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除法律、法规及出让文件另有规定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12月24日至2021年1月20日,到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交易大厅获取挂牌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0年12月24日至2021年1月20日16:00时止,到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交易大厅提交书面申请,逾期不予受理。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20日15:00时(以资金划入指定账户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单位将在2021年1月21日17:00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时间:2021年1月13日至2021年1月22日15:00时止。
挂牌地点: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交易大厅(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市检察院北)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竞买人可对拟出让地块自行踏勘。
(三)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口头、传真、电子邮件和邮寄报名。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发布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挂牌出让公告视同登记公告,凡对此次出让宗地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有效证件及材料向市自然资源局提出异议。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市自然资源局将在公告期满办理供地手续后,依法登记给受让方,宗地范围内原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注销。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交易大厅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市检察院北)
联系电话:0472-6862336
联 系 人:王先生 郭先生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