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210线白云鄂博至固阳段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
第1号补遗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规定及《国道210线白云鄂博至固阳段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3款”的规定,招标人发布第1号补遗书。本补遗书是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应优先于招标文件阅读,当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补遗书内容为准。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第2.2.4(2)项主要人员“评分标准”修改为:
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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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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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2) |
主要人员 |
25分 |
驻地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与业绩 |
25分 |
(a)满足资格条件的,得基本分15分; (b)在满足资格审查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1项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施工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的业绩加5分,最多加10分。 |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第2.2.4(4)项业绩“评分标准”修改为:
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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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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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4) |
其他因素 |
业绩 |
20分 |
业绩 |
20分 |
(a) 满足资格审查业绩要求的得12分; (b) 在满足资格审查业绩要求的基础上,近5年内(2017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时间为准)每增加1项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施工监理(必须同时含路基监理、路面监理及桥梁监理)业绩的加4分,最多加8分。 |
招 标 人: 包头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1日